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社科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请各单位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增补专家

专家申请入库没有人数限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要是项目主持人,已完成项目或有项目在研都可以)。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2.更新专家信息

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需要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具体操作方式: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

1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

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3.专家在平台登记个人信息时,姓名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请勿填写笔名、惯用名等),避免后续各类劳务费拨付以及相关扣税工作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请在库和新增专家,及时填写和维护个人银行卡信息(银行卡须为本人账户),提高后续鉴定费拨付效率。

欢迎符合要求的专家积极申请入库,提升天津社科研究在全国的影响力。

请新增和更新信息的专家在202458日前完成此次工作。

联系人:李明琪 电话:60600238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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