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近日天津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就文明清廉节俭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强化作风建设。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规定,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员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在2O21年“五一”“端午”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督促党员师生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校准廉洁自律的标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咬耳扯袖,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从众心理、麻痹心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二、守牢纪律底线,严防“四风”反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做到“八紧盯八严禁”。一是紧盯经费管理问题,聚焦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二是紧盯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严禁以过节为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以及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借授课、学术活动变相收受礼金等隐形变异现象;三是紧盯违规吃喝和餐饮浪费,严禁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一桌报多桌”规避监督等行为;四是紧盯公务出行,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五是紧盯车轮歪风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六是紧盯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小规模、多批次操办,搞形式上的“合乎标准”;七是紧盯给基层造成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随意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扎堆调研和硬性要求干部在微信群点到、打卡、即时响应;八是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严禁工作 中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深入不细致,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

三、坚持纠树并举 ,推进标本兼治

“节点”即“考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基层纪委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围绕“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顶风违纪者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坚决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党的光荣传统,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天津科技大学委员会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

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常委、瑞丽市委原书记龚云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9月以来,瑞丽市先后3次发生疫情事件,特别是2021年“3·29”疫情事件,在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发生,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龚云尊作为时任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对疫情形势的严峻复杂和管边控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严重不力;“3·29”疫情发生后,没有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全员核酸检测和全员疫苗接种工作组织不力,导致人员漏采漏检、接种工作衔接不畅、现场组织混乱。龚云尊落实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作风不深入不细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推广“秦云就业”小程序中层层摊派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0年7月,省人社厅推出为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搭建常态化就业供需平台的“秦云就业”小程序。但在推广过程中急于求成、盲目追求“政绩”,分配给各市的注册数量远超过当地重点人群数量,并将注册任务与目标任务考核、资金分配挂钩,导致部分地方层层摊派注册任务,分解到街道、乡镇,甚至中小学校、幼儿园,加重基层干部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发后省人社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光进,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受到批评教育;对省人社厅就业处处长王晓龙予以诫勉谈话。

3.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副区长张学斌,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栾作刚等人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年1月,大洼区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为保障农村24小时用水,在现有蓄水池供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未经蓄水池储存、曝气不充分,直接将地下水供给蓝石磝村四营屯村民,导致出现自来水管线中存在可燃性气体问题。2017年8月接到群众反映后,自来水服务站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但仅配备检测预警装置,问题并未解决。2019年3月,赵圈河镇政府向大洼区水利局申请修建蓄水池;直到2020年3月,区水利局才予以批准。相关后续工作推进缓慢,2020年10月底开始动工。2020年11月“自来水可燃”相关视频在网络媒体传播,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当年12月蓄水池建成。大洼区政府、区水利局、赵圈河镇党委政府等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消极应付、效率低下,导致“自来水中有可燃气体”问题两年多没有得到解决。大洼区副区长张学斌、区水利局局长栾作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水利局先后分管安全饮水工作的副局长王晓云、张铁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队务处副处长冒家洲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2020年1月,冒家洲在赴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督导期间,违规收受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赠送的5条香烟,价值3900元;1月24日晚,违规接受其宴请,餐费共计3150元以购买办公、生活用品名义在该支队公款报销;在当晚宴请结束后,又赴芜湖市镜湖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与有关人员聚餐;1月25日,违规使用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公车赴江苏南通走访亲友,共产生费用555元。冒家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5.中国银行中银保险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温咏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20年“五一”前,温咏安排下属用公款购买茶叶、香烟用于送礼,价款共计6650元,其中购买香烟的费用5750元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分批次在单位公款报销。温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6.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谢忠堂、副主任曲志强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20年6月,塘沽供销社违反规定,以值班费名义发放补贴共计8.8万余元;2018年2月,塘沽供销社违规增加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超额度发放2017、2018年绩效工资共计52.3万余元。供销社时任党总支书记、主任谢忠堂(2019年1月退休),副主任曲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7.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副县长夏景图借其子结婚之机敛财问题。2020年7月12日,夏景图以儿子结婚的名义,在举办婚礼前宴请亲属和宁城县部分单位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2万元。夏景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夏景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8.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陶郝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问题。2020年“五一”假期期间,陶郝海接受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工程项目的某建设公司安排赴浙江象山的旅游活动,相关旅游费用合计1524元由该建设公司支付。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陶郝海还先后接受开发区内有关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6次。此外,2018年9月,陶郝海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7月,陶郝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8起案例中,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重失职失责,导致疫情防控出现局部反弹;有的部署推动工作盲目决策、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有的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漠然视之、消极应付,致使群众关心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有的贪念作祟、特权难舍,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借机敛财、滥发津贴补贴,助长了享乐奢靡歪风。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提供坚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换届风气,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决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以良好作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把查处案件与推动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各方面监督力量整合起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运用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围绕“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附件2

 

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

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是:

1.天津市咸水沽二中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刘某开办“金冠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3.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3月5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4.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教学方式不当问题。2020年4月16日,吴某在上网课点名时要求学生实名登陆,一学生以“肖战糊了”的网名登陆后,吴某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方式不当,言语有失教师职业身份,造成不良影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吴某责令检查、全县教体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的处理。对学校校长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5.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聪明屋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2020年11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5日以下行政拘留。

6.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7.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2020年8月30日,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文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

8.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上述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各地各校对师德违规问题要主动出击、及时处置,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

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附件3

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我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河东区向阳楼街道顺达西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刘媛授意顺达西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名单领取补贴、重复报销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共计1.6万余元。其中,1.1万余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0.38万元违规发放社工补助,剩余钱款用于购买食品、卫生用品等。2020年7月,刘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北辰区霍庄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于广发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霍庄中学以夜班补贴、全勤奖和超标准发放差旅费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6.3万余元。其中,于广发本人领取0.69万元。2021年4月,于广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津南区双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时任副大队长孙友彬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8月至10月,津南区双新街道办事处雇请某公司协助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孙友彬所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拆违施工期间,孙友彬先后2次组织下属4个执法中队部分人员,到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的私人养鱼池看护房内接受宴请。2021年3月,孙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武清区中医医院药剂科原副科长(主持工作)翁蓓变相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翁蓓负责单位药品采购审批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供药企业安排,围绕特定药品进行授课、参加学术活动,并以此为名变相收受礼金共计1.5万余元。2020年12月,翁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有的套取资金违规公款吃喝,有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有的由“明”转“暗”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变相收受礼金,既有屡禁不止的老问题,也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无视党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不收敛、不收手;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纠治“四风”须臾不可松懈。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决扛起主责、首责,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以贯之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锲而不舍抓好贯彻落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四风”,不断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享乐奢靡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查顶风违纪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作风建设,把严查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