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与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培训活动顺利召开

日前, 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与东方律师事务所“新公司法”联合培训活动顺利召开。此活动由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党支部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侯小兵律师主导发起,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吴振军、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王吉林教授、文法学院副院长王伟静出席活动并讲话,天津科技大学法律及相关行业校友约30人参加

在培训活动中,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副主任、东方法律研究院院长杨军律师做了题为新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治理结构变化主题讲座,针对新公司法出台后实践中的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新《公司法》出资方式的变化、新公司法治理结构形态变化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

参会的法律界同仁和校友对杨军律师的分享给予一致认可,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杨军律师的培训,对新《公司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公司法》的实景应用层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杨军律师的培训具有实操指导价值,处处体现了锚向市场需求的法律服务特点。

吴振军院长为杨军律师颁发聘书,聘任杨军律师为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特聘导师,并代表学院感谢杨军律师的专业讲座,感谢东方律所对于学院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希望未来学院与东方律所能开展更多的合作,联合各界校友,共同为科大学子造福,为专业发展助力

活动的第二阶段,侯小兵主任就拟成立天津科技大学校友会法律行业分会的筹备情况、工作设想与在座校友进行了交流,校友们积极踊跃发言,对成立天津科技大学校友会法律行业分会建言献策,并表示会积极参与学校天科共同体行动,努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