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与东方律师事务所“新公司法”联合培训活动顺利召开。此活动由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党支部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侯小兵律师主导发起,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吴振军、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王吉林教授、文法学院副院长王伟静出席活动并讲话,天津科技大学法律及相关行业校友约30人参加。
在培训活动中,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副主任、东方法律研究院院长杨军律师做了题为“新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治理结构变化”主题讲座,针对新公司法出台后实践中的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新《公司法》出资方式的变化、新公司法治理结构形态变化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
参会的法律界同仁和校友对杨军律师的分享给予一致认可,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杨军律师的培训,对新《公司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公司法》的实景应用层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杨军律师的培训具有实操指导价值,处处体现了锚向市场需求的法律服务特点。
吴振军院长为杨军律师颁发聘书,聘任杨军律师为天津科技大学律师学院特聘导师,并代表学院感谢杨军律师的专业讲座,感谢东方律所对于学院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希望未来学院与东方律所能开展更多的合作,联合各界校友,共同为科大学子造福,为专业发展助力。
活动的第二阶段,侯小兵主任就拟成立天津科技大学校友会法律行业分会的筹备情况、工作设想与在座校友进行了交流,校友们积极踊跃发言,对成立天津科技大学校友会法律行业分会建言献策,并表示会积极参与学校“天科共同体”行动,努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