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安全工作提示

全体师生员工:

国庆、中秋长假将至,为使全校师生能够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结合教育两委假期安全稳定要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会议要求,保卫部特别提醒: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期间部门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谨防电信、网络诈骗,长假出游需要网上购票等要特别注意是否正规网站购票,出现退票、退票补偿等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的谎言。

三、各部门负责人放假前要组织对所管辖区域办公、实验室、实训、资料室、施工等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进行消防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提醒离开办公实训场所切断电源等。

四、节日出游期间,要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要关注天气状况,重视交通安全,提醒师生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外出时应遵守各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失窃和踩踏等事件。节日期间,自驾车辆出行要注意安全。

五、假日期间,校内装修、施工、培训、讲座(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比赛等各项活动,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六、假日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含电话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滨海校区警务中心60600110,河西校区警务中心60602110,祝您假期愉快!





                                              党委保卫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