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文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一)成立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各专业系主任、教务科长等。

(二)工作组职责

1.对拟转出的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资格审核,避免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2.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面试、综合评价等;

3.确定拟转出和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原则

我院开设专业有法学大类(法学、知识产权)、汉语国际教育。各专业均根据专业师资人数及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确定当年相应年级接收转专业人数。若当年该班级有学生转出,则空出的指标可作为转入接收名额。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按照法学大类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学生于大二年级第二学期按照《文法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专业选择,确定最终专业。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因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由其他专业转入法学大类的学生,可直接确定专业,不再进行专业选择。

(二)具体条件

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在满足《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专业名称

名 额

条 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名额

普通类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5种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的设定)

法学类

2

1

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面试,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2.
转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不受转入接收名额限制:

1.退役复学、休学创业的;

2.学生确有专长,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或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级别竞赛奖励,或者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汉语国际教育

1

1

其中,《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第九条中第一种、第四种情形,满足上表所列条件可以不受转入接收名额限制。第九条中所列其他情形,由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个人实际情况等确定是否接收该生转入。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健康的心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对转入专业有清晰的认识且具有学习潜质。

(二)综合评价办法

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综合成绩,在满足《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所列条件及各专业具体条件前提下,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分类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1.综合成绩主要由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最终数据为准。百分制学习成绩按照以下公式测算为百分制:百分制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特殊情况处理:《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第九条所列情况中,无在校成绩的,按照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进行处理。

2.面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

⑴面试考核内容

①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情况的考察和了解(20分);

②对学生交流沟通,团队协助,社会适应能力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的考察和了解(20分);

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等方面的考察(20分);

④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是否具有清晰的认识(20分);

⑤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是否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20分)。

⑵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一)拟申请转专业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经由教务处向我院提出转入申请。

(二)成立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由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专业准入及基本条件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学生面试成绩。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1、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大一学年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学生学院教务科出具)

3、 转专业个人书面申请(落款本人签字日期)

4、 其他证明材料

(四)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测算学生综合成绩,根据专业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由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文法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五)结果公示及上报

将文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公示及提交学校批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hou@tust.edu.cn 咨询电话:60601952

联系人:侯老师。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文 法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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