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校、市法学会决定,2024年继续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本届论坛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交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办好此次论坛,丰富论坛成果,现决定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选题范围
1.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标识性概念研究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3.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治天津建设实践研究
4.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关系研究
5.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法治保障研究
6.人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研究
8.人大区域协同立法(监督)研究
9.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研究
10.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实效研究
11.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研究
12.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实效性研究
13.法治视野下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问题研究
14.健全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制度机制研究
15.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问题研究
16.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问题研究
17.为全市市场主体提供法治服务保障问题研究
18.行政执法规范性研究
19.公益诉讼制度及实践研究
20.政府数据授权运营中行政法救济研究
21.大数据分析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22.京津冀法治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23.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背景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
2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25.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26.天津地区优秀法律文化的历史传承与发展研究
27.新业态领域法治问题研究
28.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数字赋能问题研究
29.卫生健康法规体系研究
30.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
31.完善特殊群体兜底保障研究
32.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33.新时代问题青少年专门教育矫正机制研究
3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路径研究
35.天津涉外法治问题研究
36.法治人才培养研究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时间
征文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论文作者需对提交论文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负责。
2.论文要紧扣论坛主题,符合选题范围,题目可以自拟。论文内容偏离论坛主题的,不纳入评审。
3.论文作者应对报送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报送的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报送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
(三)体例要求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至12000字范围内。
2.作者在文章中要写出250至300字“摘要”;列出“关键词”3—5个。
3.标题层次为“一、(二)3.(4)⑤”顺序排列。
4.稿件中的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①②……、参考文献
[1][2]……均采用文后标注形式,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和范围为:凡引用或参考专著、学位论文、报纸、期刊文章的,要求有[序号]作者(编者)(外国作者前加注国籍),文献(文章)题目(书名等)[文献类型].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刊名、年(期)、页码,出版年月日(版次)出版年.页码.(详情可参阅《天津法学》杂志)。
(四)报送要求
1.论文文档的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本身请做隐名处理;个人简历和论文发表情况另页附后,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及论文刊载的期刊、报纸或权威电子媒体、刊物等信息。
2.请于10月29日前将Word版论文、个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说明、论文查重报告、征文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emilyli@tust.edu.cn。
3.投稿论文可以是近两年已经在国内公开发表的,但未在市法学会组织的其他论坛活动中荣获奖项;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如已公开发表,请提供相关情况证明。
四、评审和奖励
(一)论文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成立专家评审组,实行匿名评审。
(二)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校、市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获奖论文符合《天津法学》用稿要求的,择优推荐在《天津法学》发表;对具有较大决策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进行凝练后通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天津法学要报》等向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报送;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印发。
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人:石玉浩 电话:23082543
市委党校联系人:刘 嘉 电话:60919059
市法学会联系人:郝山涛 电话:83608150
社科处 文法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