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市各高校、科研院所及智库机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四个善作善成”、加强党的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等重要要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调研课题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市级调研课题专项)管理办法》,市级调研课题专项由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课题发布、立项和结项审批等工作,市委研究室负责课题指南编制、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项评审及成果转化等工作。本年度公开申报立项课题不超过25项。研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须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独立开展实质性研究、撰写决策咨询报告的能力和时间。课题组成员要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对现实情况有深入了解。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前期承担本专项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市领导及市有关部门的研究成果或建议不得参与申报。鼓励吸收实际部门人员参与研究。
三、申报要求
1.2024年度公开申报课题指南参照《市委研究室关于发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调研课题指南>的通知》。鼓励全市各高校、科研院所及智库机构积极组织申报,课题指南可在附件中查询。
2.课题申报可以课题指南为题,也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以课题指南为方向,自主选定研究题目。课题研究要突出问题导向,选好切口,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分析症结,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课题负责人需在研究时限内提交4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未经立项单位同意,课题成果不得公开发表或作他用。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在2024年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以申请人为名设文件夹,文件夹内存入申请书和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两个word或wps文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mqli@tust.edu.cn。纸质版材料包括:①《申报书》1份;②《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6份,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申报书及活页均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不得更改表格格式。《汇总表》(科研秘书填写)纸质版盖学院章1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社科处,报送地点为滨海校区(言泉楼507室),河西校区(行政楼3楼东厅),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及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明琪
联系电话:13752072335(微信同号)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