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19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文法学院2019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制定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文法学院接收转专业的本科专业有:汉语国际教育、知识产权、秘书学,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
或确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学生
汉语国际教育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且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三者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⑴第一学年英语必修课平均分在75分以上者;⑵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⑶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英语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成绩者。同等水平下,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或精通某一小语种者可优先接收;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知识产权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              2.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秘书学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程序
(一)成立文法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审核与考核
由文法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符合转入资格的学生进行审查与考核。
1.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由文法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接收条件规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专业需要,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与面试。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2.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
由文法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转入专业需要,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与面试,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学生拟转入的年级。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三)结果公示
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公示及提交学校批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条款为解释依据,由文法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 法 学 院
                              2019828